案例背景:近日,网民李某为吸引粉丝和流量,牟取利益,在某互联网平台编造发布虚假求职的谣言信息,相关谣言信息在一定范围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李某做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泰山网警温馨提醒:请广大网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不实言论,不发布虚假信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切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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