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泰安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
查看: 1628|回复: 0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守护群众网络安全

[复制链接]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2805

帖子

616

威望

6764

银币

工作人员

泰安网小编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楼主| 发表于 24-04-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如今,越来越丰富的社交平台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可是,网络乱象时有发生,某些网友为获取流量不择手段,往往以夸张、虚构等方式制造出一些事件或消息,甚至引导扭曲事实真相,导致公众对某些事件或人物的看法出现偏差。
这些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吗?虚假信息和谣言正隐藏其间!
                              
01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02
常见网络谣言类别
§  网络灾害谣言
§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  网络恐怖谣言
§  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  网络犯罪谣言
§  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  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  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03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泰山网警提示: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美好的网络环境,与每一位网民息息相关,也关乎每一位网民的切身利益。
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