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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公告
按照《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8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景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特此公告。
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2022年6月4日
来源 / 和美泰山—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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