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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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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罐头、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7大类食品300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出了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金属等元素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泰安市泰山区天佳百货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徽山县鑫伟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腐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新泰市梁广英快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宁阳县泰尊烟酒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泰安市泰山区金鑫水果经销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三)东平县长征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四)东平县晓苒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五)新泰市开发区研训百货商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六)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佳睿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橘子,三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三、金属等元素污染物超标
泰安市新合作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王西分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蔬菜干制品),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来源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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