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足女被杀的案件。 某地发生抢劫杀人案,一外地中年妇女被杀,刚开始刑警以为死者是个拾荒的,因为她租不起真正的房子,而是租住在六平米的棚子里,这点狭窄的地方还放着好多捡来的饮料瓶废纸箱等垃圾,她的尸体就倒在这些废品旁边。 之后经过调查才知道她是个失足女,每次收费很便宜,十块二十块都可以,生活异常节俭,平时舍不得吃东西,喝外边免费的自来水,一个月生活费估计也就几十元钱,那么,她省下的钱都哪去了? 原来,这是个农村妇女,丈夫出车祸死亡,肇事者逃逸,一直没能抓到,家里四个孩子上学,这个妇女就出来找工作,可是她没文凭,没技能,年龄又大,找不到能养活四个孩子的工作,就成了失足女,因为收费低,也有嫖客光顾,加上捡废品的收入,也能有些收入,省下的钱都寄回老家养活四个孩子和家里老人了。 这个女人的尸体保持着双手捂在胸腹部位的动作,这是她生前最后一个动作,因为她怀里揣着给一个孩子准备的一百元学杂费,也是当时她身上所有的钱,这是案件侦破后嫌犯的供述,说他们当时还奇怪这么瘦小一个妇女,反抗的力气这么大,费了好大劲才把她怀里那点钱抢出来。 承办案件的警员都觉得她可怜,发起捐款,持续数年,资助她四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 一位参与捐款的警官说,她的工作是违法,可作为一位母亲来说,她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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