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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相关部门鼓励群众举报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举报成功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奖励。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庄荣盛介绍,人民群众是最广大的监督员,非法开采地下水有的在车间里,有的上方进行了遮盖,有的进行夜间采水,非常隐蔽,这次专项行动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全覆盖”“大起底”,就必须要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地下水资源保护。
2021年9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进行举报。《规定》明确实施奖励的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对违法单位、责任人采取处理,并分10个档次给予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奖励。
此次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热情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并举报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规定》给予奖励,对涉及其他部门的举报线索将根据职责予以转办。同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移交地方核实,并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来源 /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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