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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1年“五一”假期泰安市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相关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5月1日0时至5月5日6时,泰安辖区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辖区服务区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持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签发的通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5月1日至5月5日,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实时流量情况,在车流高峰时段适时对辖区高速公路各收费站采取间隔放行或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在高峰时期禁止黄牌货车驶入G3京台高速公路,请过往车辆及时按照收费站提示信息通行。
三、5月1日至5月5日,泰安辖区高速公路禁止所有路面占道施工,施工设备一律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需报高速交警支队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除上述临时管控措施外,G3京台高速公路泰山大立交K469以南因改扩建施工,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全线限速80KM/h,且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五轴及以上货车通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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