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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随着警方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犬主,对此不以为意。遛狗不牵狗绳、不按规定办理犬证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出现。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正式实施。法律明确规定,遛狗不牵狗绳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92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泰安警方郑重提醒广大犬主:养犬要办证,遛狗拴犬绳,狗便要清理,勿养禁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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