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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885488151 于 21-01-24 19:34 编辑
来了! TA 终于来了!
泰安人专属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泰安市民保正式上线 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助力泰安完善多层次医疗保 障体系,由泰安市医保局指导,泰安银保监分局监督,阳光财险 泰安中心支公司主承保,全联保险经纪提供专业服务,泰安市民 专属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随着发布会的召开——“泰安市民保” 正式发布!
“泰安市民保”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居民每年仅需花费 79/129 元,即可获得最高 200 万保障。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必需且 合理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 惠保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本产品约定的保险责任范 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即日起,凡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的参保人且为在保状态,扫描下方阳光财险制定二维码, 即可完成在线投保。
作为基本医保的有效补充,“泰安市民保”聚焦大额医疗费 用保障,最高可为泰安市民提供 200 万的报销额度。
保险责任一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必需且 合理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 惠保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本产品约定的保险责任范 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二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保险金
参保人经具有开具特定高额药品处方资格的定点医院诊断初 次罹患重大疾病需使用《泰安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药 品,持《泰安市特定高额药品使用评估表》和处方,在定点医院、 指定药店购药支出的药品费用。
在报销比例上,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可报 销 80%;“泰安市民保”打破了一般商业健康险的投保限制,投 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查体,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 贫”的难题。
缴费期限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保障时间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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