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大洼区赵圈河镇四营屯村的“自来水可点燃事件”的原因已由当地部门通报,赵圈河镇的自来水服务站站长也因此事件“火了一把”。该站长在接受采访就是否考虑过水源会有特别的情况这一问题时,笑称“这个不是我考虑的”。 四营屯村几十户村民家中都出现过自来水能燃烧的“怪事”,并且至少已存在两年时间。两年多来当地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当地自来水服务站站长在采访中表示水泵在抽水过程中,他们已经发现水中含有大量气体,但仍没做任何处理就将水直接送往了村民家中。 基层干部代表党和政府的一级形象,理应借助距离群众最近这一优势,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作为自来水服务站站长,本应守土有责,在群众利益受到侵犯时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当地工作人员这种“不是我考虑的”傲慢态度,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在这两年多里面对群众担忧的沉默回应,对群众疾苦和呼声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实质是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表现。如果说“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可能是一种高要求,那么面对自来水可点燃的怪事,有关部门都还不能有一些起码的重视,甚至可以笑着回应、习以为常,这种态度比自来水可燃更奇怪,令人寒心。 毛泽东同志曾在题为《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大会报告中强调“我郑重地向大会提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应该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党的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 怪事从来就不怪,自来水可燃的原因已经查清,大洼区已组织追责问责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淡定”的自来水站站长已被停职并接受组织审查。在对相关责任人员精准问责的同时,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以此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主动担当作为,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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