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执行任务遇红灯,鸣笛1分钟私家车仍不让行,罚! 7日,南京一辆消防车正在紧急救护途中,通过路口时前方私家车却拒不让行。在这个过程中,消防车鸣笛警灯远光灯交替提醒持续1分钟,直到左转信号灯亮起小车才缓慢起步最终,交警对小车司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 。 就在前不久 还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 救护车鸣笛12次 前方司机却未让行 11月30日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柳南大队接到举报 一辆白色小轿车 在革新路市工人医院西院附近 停在一辆正在出勤的救护车前等灯 救护车驾驶人一直按喇叭 希望前方轿车让行 但轿车毫无动静 直到绿灯亮起才得通行 司机梁某表示 由于之前自己就因闯红灯被处罚 害怕这次闯了红灯后再次被罚 直到绿灯亮起后 才让出道路 由于梁某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 柳南大队对其处罚款200元、记3分 交警提醒: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会使用警报器和警灯提示周边车辆让行,广大驾驶人看到此类车辆后应及时避让,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的通畅。 在拥堵的车道上,所有车辆可以分别向自己左右前方45度角侧身转向,在狭窄的空间内给救援车辆让出“生命通道”。 遇到红灯时,驾驶人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前行,或者靠边让行,交警部门进行审核时会进行排除,如被电子警察抓拍可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经过核实后会取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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