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社部公示了拟定新增的职业信息。
所谓新增职业,并不是以前没有,现在有了。
而是职业已经出现了,现在来给你「 正名 」。
将新出现的职业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
在劳务行业,负责在企业客户现场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办理派遣员工从接待、面试、体检、培训、入职到离职的各项手续。薪资核算以及离职率管控,还要承担招聘任务的人员,被我们泛称为「 驻厂 」。
不光是服务派遣员工,驻厂还充当着客户和派遣公司之间沟通桥梁的职能。
反馈客户的人力需求;
汇报客户的各种意见要求;
处理派遣给客户的员工的各种异常;
等等...
但是作为一个优秀的驻厂,需要会的技能有很多,有同行曾经在朋友圈调侃:
现在「 万能的驻厂 」,将有一个新的官方名字:
人社部拟定将劳务派遣公司驻厂工作人员作为一个新增工种「 劳务派遣管理员 」,和不久前新增的工种「薪税师」一并归类在「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07-03-04)这个大职业类目下。
这是人社部在新增职业信息中首次涉及到劳务行业工种,也是行业逐渐走向正规化、标准化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