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拾荒老人、孤寡老人、生活特别贫困老人的捐款,收款机构应该尽量不收或者进行评估后设置收款上限。作为生活能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低的老人,更应该得到周全考虑和照顾。连生活都得不到基本保障的人,他们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即使是个人意愿想捐献,机构也应该首先考虑他们自身的生活所需。媒体的聚光灯对他们来说只是暂时的荣耀,众人的感动也难以维持他们日后拮据的生活。 危难的时候有能力就尽一份心意就是最大的正能量。毕竟,老人们的爱心不是用捐款多少来衡量的。如果非要拿困难老人捐款当做正面典型来宣传,反而违背了慈善的初衷。慷他人之慨,鼓励因献爱心变的一无所有,并不是真正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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