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6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淄博市户籍(含淄博生源及从淄博市入伍人员)。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3日至2002年1月3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院校名单见附件3)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七)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九)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的。 (十)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1月3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月3日。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9:00-1月5日下午17:00。 审核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9:00-1月6日上午12: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审核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前发布的面试公告。 应聘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不同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面试成绩修正办法(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查看原文:taian.offcn.com 本公告由中共张店区委组织部、张店区民政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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