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顺德大厦(转盘东北角)三楼 3、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如下: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相关证书等;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 (4)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将材料排好,如有打印、复印,用A4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开发区顺德大厦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准考证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由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时,主管部门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查看原文:taian.offcn.com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1日 原文标题:2019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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