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实施国家级开发区强区战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一步提高教师资源配置水平,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发〔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学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乐山路8号(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院内)。 3、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机关要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内容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查看原文:taian.offcn.com 原文标题:2019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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