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关于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实施意见》,现将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0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聘用人员主要到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村、济南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百村示范创建样板村、部分区级乡村振兴重点村任职,在村全日制工作,根据镇(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报镇(街道)常驻户口。 5.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1日22: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审查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须在2019年12月11日21:00前补充完善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12月19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 查看原文:taian.offcn.com 五、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各选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根据情况适当缩减选聘计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内容,经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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