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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很简单,有图有真相。
途中位置为创业大街凤台小区沿街门头的两家店,一个是“咱家小酒馆”和“鱼库烤鱼”,本来在这里多年了,油烟排放都是冲着路的。
但是可能排放不达标,于是监管部门,泰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经过了解,创业大街为市管道路,此处管理为市执法局省庄执法大队)要求两家饭店安装油烟净化器,这个工作开展的很好,表扬。
但是,安装在了楼顶,图中很明显的,这些商铺的平房与后面的居民楼是连体的。请问,不足五米的距离,那排风呼呼的响声和那处理的油烟的“香味”,居民受得了吗?
改善居民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无可厚非,但是也要因地制宜。
反映问题也要有理有据:于是乎请看!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这条的第二句话中的“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关键是改建、扩建,还有就是“油烟、异味、废气”,所以即使你做了油烟净化器,但是有“异味、废气”也是不合适的!
对了,这两个小店也不容易,跟人家无关,让人家整改就好,解决好“噪音”和“异味”两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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