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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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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
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9日9:00-11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1月9日11:00-11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件照片。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件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待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19年11月11日16:00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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