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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一般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9:00 — 11月1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00 — 11月2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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