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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5月6日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该男子并未取得驾驶证,最终男子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5月6日下午,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和副驾驶在S26莱泰高速泰安收费站内换座,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后,断定其中有猫腻,立即向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但拿不出驾驶证,民警还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气,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果然测试仪显示酒精含量达到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处2000元罚款。 原来,男子中午喝了些啤酒,以为自己喝的不多,就开车上了高速,快出收费站时想和副驾驶换座位,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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