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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气转暖,摩托车上路行驶逐渐增多。部分摩托车存在超速、无牌无证、非法改装、不按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正常道路通行秩序,更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及本人及其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对此,泰安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城区摩托车违法查处力度,依法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进行治理。 据悉,4月19日,泰安交警支队通过网上网下协同、指挥勤务联动,查获两起摩托车交通违法案件。经查,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越野摩托车,乘坐人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赵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二轮摩托车。当日,泰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和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分别处以200罚款、行政拘留10日和200元罚款,对乘坐人李某未戴安全头盔处以20元罚款,对赵某某未取得驾驶资格和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分别处以200罚款、行政拘留10日和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刘某某、赵某某未满十八周岁,且系初次违法,行政拘留裁决后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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