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泰安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
查看: 5333|回复: 4

买房送价值十万汽车?泰安六星汽车城或涉嫌违法

[复制链接]
 

发帖IP:保留地址

985

帖子

82

威望

1925

银币

九品芝麻官

Rank: 9Rank: 9Rank: 9

 楼主| 发表于 19-03-1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近日,有网友向记者反映,泰安六星汽车城在近期的销售宣传中称,客户购买其商铺,可参与抽奖,最高送价值十万元品牌汽车一辆。网友认为,该种营销活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是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名为泰安六星汽车城的微信公众号中看到,3月5日,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活动推文,内文中写到“4月14日举行现场‘大抽奖’活动,一等奖价值约10万元品牌汽车一辆。”

记者通过查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修订)》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月10日,当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再次打开泰安六星汽车城微信公众号的营销宣传文案时,原先的“一等奖,价值约10万元品牌汽车一辆”已经被修改为“一等奖,价值约10万元品牌汽车三年使用权”。通过网络检索记者查询到,泰安六星汽车城虽修改了自主平台宣传文案,然而在更多其他平台内依旧宣称该活动将抽取“一等奖,价值约10万元品牌汽车一辆”。记者查询到,今年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经营者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在第七条中提到,经营者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行为,其中包含“以物品使用权、服务等非现金形式作为奖励的,该物品使用权、服务等的市场价值超过五万元。”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了解到,目前,该规定已经征求意见结束,进入统计修订阶段,还未正式实施。
  记者通过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得知,在新的《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未正式实施之前,现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奖促销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第79号)应继续有效和作为相关参考。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泰安六星汽车城或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月14日上午,记者就网友反映的情况来到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目前已经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
57.1_副本.jpg
W020190315675278425000_副本.jpg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1万

帖子

1803

威望

1万

银币

五品知州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发表于 19-03-1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应该查一下他最后送出汽车了吗,如果没送出那么就涉嫌欺诈营销。

而且一定要落实送出去的汽车确实是送给了真实的客户而不是黄牛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1万

帖子

1803

威望

1万

银币

五品知州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发表于 19-03-1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今天你说买房送汽车,明天别人就可能说买草莓送闺女。

真他妈的

发帖IP:中国山东济南

62

帖子

0

威望

89

银币

庶民

Rank: 3Rank: 3

发表于 19-03-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看到这句话就知道这房都贵了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4万

帖子

2033

威望

6万

银币

三品按察使

VIP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发表于 19-03-17 21:1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有人模仿我的脸 发表于 19-03-16 15:41
看到这句话就知道这房都贵了

广告,抽奖就没有一等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