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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这些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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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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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1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长期以来

黑恶势力侵害的

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

而是整个社会群体

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

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

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关于扫黑除恶你知道多少呢

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

什么是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时间?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

扫黑除恶中的“黑”和“恶”指的是?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5

黑社会组织具备什么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通过违法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6

“恶势力”具备什么特征?

1.犯罪主体多数性:一般为三人以上。

2.组织形式稳定性:经常纠集在一起。

3.行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恶。

4.社会危害严重性: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7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8

重点打击对象有哪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 “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举报方式

渠道一: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854**

电子邮箱:syxshceb@163.com

渠道二: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8548388、110。

电子邮箱:syxsh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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