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泰安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
查看: 2464|回复: 2

成都坠楼死亡事件,公安说是因疾病而自杀,这是否属于安乐死?

[复制链接]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263

帖子

84

威望

682

银币

秀才

Rank: 5Rank: 5

 楼主| 发表于 18-12-0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成都公安局锦江分局官方微博《平安锦江》报道:成都锦江区一小区发生坠楼死亡事件,死者张某某,女性,现年65岁,癌症晚期。经警方现场勘查和调查,得出结论,属于自杀,从而不属于排除刑事案件。
1.jpg

在我国,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因负性生活事件。负性生活事件与自杀行为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常见的自杀原因有家庭矛盾、恋爱婚姻问题、生活规律重大变化、经济困难、患重病及精神疾病等。常见的负性生活事件:夫妻吵架或不和、与其他家庭成员不和及躯体疾病是自杀未遂前三位常见的负性生活事件。

我国总的自杀率为 23/10万,每年自杀死亡人数约为26万,居世界第一。我国人群的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疾病、意外事故、自杀等。自杀主要发生在15岁-35岁之间,因疾病而自杀的发生在各个年龄阶段。自杀发生的原因复杂,是多种原因综合的结果。自杀行为主要是社会学、心理学和生物学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安乐死问题。安乐死分为积极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有意缩短患者的生命的安乐死。既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提前结束患者的生命,这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消极安乐死,是对患者不采取治疗措施(患者自己同意)而人齐自然死亡,这种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2.jpg

积极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的本质区别是:是否认为地缩短患者的生命。

以下这些行为不属于自杀,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故意杀人罪的一种状态)。

1、教唆、欺骗精神病患者或幼儿自杀的。2、黑社会性质强迫成员自杀的。3、官员上下级共同贪污或受贿,东窗事发,上级领导强迫下及自杀的。4、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5、医生告知患者,你最多还能活1个月,自杀还好些,于是患者自杀。

欺骗或诱骗或强迫他人自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观尔 + 1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2191

帖子

242

威望

5404

银币

八品县丞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发表于 18-12-03 10:5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哼,小样 于 18-12-03 11:19 编辑

首因是疾病,难道不和医改有关吗?看不起病,一人病,全家贫。
社会主义优越性。

发帖IP:中国山东青岛

4万

帖子

5327

威望

5万

银币

三品按察使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发表于 18-12-03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