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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泰山防火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根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护林防火通告》规定,从2018年11月5日起,泰山景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禁售、禁烧香纸。
公告根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护林防火通告》规定,泰山景区为森林防火区,实行全年防火。除泰山景区管委会指定场所外,禁火区内全年禁止焚烧纸、香、烛等祭祀用品,严禁各种形式的野外用火。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泰山防火安全,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香烛、箔纸、宝、裱、冥币等祭祀用品进入景区。岱庙(含遥参亭)、红门宫、财神庙、未了轩、玉皇庙、玉泉寺等古建筑院落内,景区向游客免费赠送环保线香,可在指定地点焚烧。碧霞祠、王母池等宗教活动场所,可在指定地点请香、燃香。对于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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