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经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汶上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以闫现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闫现攀等2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出庭受审。 2016年3月,汶上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汶上县白石镇小楼村村民闫现攀敲诈勒索福建客商300万元。同年10月25日,闫现攀、王登臣、闫现明等人被抓获。经调查,闫现攀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济宁市公安局经审讯和调查取证,又相继抓获一大批同案犯罪嫌疑人。 经查,自2002年起,闫现攀先后纠集王庆朋(在逃)及王登臣、刘兴义等多人,通过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汶上县白石镇有了恶名。2004年10月,闫现攀插手他人纠纷,纠集王庆朋、王登臣、刘兴义等人把杨某打致重伤。2005年3月初,闫现攀纠集王庆朋、刘兴义等多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初步形成了对汶上县白石镇块石行业的控制。 2005年3月中旬,闫现攀及王庆朋、刘兴义等人陆续因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2012年4月27日,闫现攀出狱。其出狱后,继续网罗王庆朋、刘兴义等人,又发展了闫现明、田红勇(在逃)等一批骨干成员。该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大量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汶上县白石镇、宁阳县为活动区域,以闫现攀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庆朋、田红勇、闫现明、刘兴义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控制白石镇境内块石行业、矿山荒料运输和废料破碎、土方清运等工程;在无任何出资的情况下,强行向白石镇境内的部分矿山索要股份;强行向他人摊派酒水或以酒水折抵工程款;随意插手他人正常经营和纠纷,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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