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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日前,宁阳法院受理了首例网购消费者维权案件。原告李某因在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到“极草5X冬虫夏草含片极草精制含片48片纯粉片”的假药,将该网购平台公司及出具发票的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购物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被告北京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至北京某区法院审理。办案法官以“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点,应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法予以驳回,并在第一次庭审中,依据被告某网购平台公司提供的线索,提醒原告及时将网络销售者北京春天某公司追加为被告。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尽早结案维护原告合法权益,避免多方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讼累,办案法官积极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不厌其烦多次电话沟通,及时将法官的苦口婆心和办案诚心传递给双方当事人,赢得双方信任和理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原告退货,被告退回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的调解协议。某网购平台公司也对北京春天某公司作出查封网店、下架召回涉案商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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