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泰安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
查看: 239|回复: 0

【泰山网警以案释法】唐某网上发布虚假警情案件信息被处罚!

[复制链接]
 

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2789

帖子

616

威望

6732

银币

工作人员

泰安网小编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楼主| 发表于 24-11-2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1727321064350.jpg
典型案例:近日,网民唐某为谋求个人利益,在某互联网平台编造发布涉及某金融机构的虚假警情案件的谣言信息,相关谣言信息在一定范围传播,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泰山网警温馨提醒: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行动。请广大网民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理性发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共同打造清朗网络家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