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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网警以案释法】赵某散布网络谣言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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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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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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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近日,网民赵某在某互联网平台发布某地发生地质灾害的文章,引起网民广泛关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赵某所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系谣言视频,其不仅可能误导广大公众的认知,还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给予赵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泰山网警温馨提醒:对于任意歪曲事实、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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