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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网警以案释法】韩某捏造网络谣言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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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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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09-0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案例背景:近日,网民韩某为博取关注,利用抖音平台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短视频并大量转发,引发广大网友关注,经警方调查其言论与事实不符,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对韩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泰山网警温馨提醒:要谨慎对待网络信息来源,学会识别、辨别信息的真实性;不盲目转发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以免无意中成为传播者;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发来的网络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以获取准确的资讯;倘若发现网络谣言,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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