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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泰安东岳大街一路段有人在摆放共享助力电动车。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勘验,按照程序对该路段共40余辆助力车进行了证据保全,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经查实,该助力车属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直属执法二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勘验,按照程序对该路段共40余辆助力车进行了证据保全,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对于其他路段摆放助力车,执法人员表示,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坚决立案查处,并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2条,对当事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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