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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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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1-0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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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1-0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通过早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等形式,
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中小学校应当开设健康教育课,
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拒烟等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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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02 21:2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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