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岳大街科山路口禁止9座(不含)以上客车掉头的公告
为缓解东岳大街科山路口交通拥堵现象,提高路口的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东岳大街科山路西口增设禁止掉头禁令标志以及监控抓拍设备,实行禁止9座(不含)以上中型、大型客车掉头的交通管理措施。
请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本公告自2018年5月21日起施行。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5月14日
关于恢复泮河大街旧镇路口机动车限时禁左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为维护泰城城建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确保城建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第39条之规定,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4条之规定,2014年8月5日,公安交警部门对泮河大街旧镇路口早晚高峰时段实施了机动车限时禁左交通管理措施,2015年7月泮河大街实施道路改造工程,限时禁左标志牌被拆除。现决定恢复泮河大街旧镇路口机动车限时禁左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禁令标志,早7:00—8:30、晚17:00—18:30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主动绕行其他道路。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本公告自2018年5月21日起施行。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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