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近日,王某为了博眼球、制造话题、增加粉丝,编造了某考试存在作弊的虚假视频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泰山网警温馨提醒:请广大网民不盲从听信网络的只言片语,在尚未全面了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内容不要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通过官方等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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