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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网警以案释法】王某发布不实网络信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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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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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09-1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典型案例:近日,网民王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粉丝、增加视频曝光量,在某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涉某金融机构的不实信息,相关谣言信息在一定范围传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泰山网警温馨提醒: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我们人人参与,人人负责。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理性发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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