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王勇,中共党员,中共栖霞市党代表,栖霞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 牟海轶,中共党员,栖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理科副科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 王国超,中共党员,栖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 吕学滨,中共党员,栖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治安大队大队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5. 刘先科,中共党员,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6. 孙云海,中共党员,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7. 范庆芸,中共党员,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负责人(事业编制)。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8. 齐维强,中共党员,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9. 李永杰,中共党员,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0. 王忠贤,中共党员,栖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1. 林国君,中共党员,栖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2. 陈向阳,中共党员,栖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3. 尹强,中共党员,栖霞市西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4. 贺雪刚,中共党员,栖霞市西城镇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 陈隽,中共党员,栖霞市委常委、副市长。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16. 闫升波,中共党员,栖霞市人大代表,栖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栖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17. 史大琛,中共党员,栖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8. 孙永祝,中共党员,烟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9. 李海涛,中共党员,烟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0. 田力,中共党员,烟台市政协委员,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1. 于建平,中共党员,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2. 孙树福,中共党员,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3. 乔玉晶,中共党员,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4. 林阳,中共党员,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5. 赵峰,中共党员,烟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烟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26. 王中,中共党员,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7. 陈飞,中共党员,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28. 张术平,中共党员,烟台市委书记。建议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