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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在莱泰高速泰安收费站对一辆东营牌照的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百般推脱,始终无法出示驾驶证,这令民警起了疑心。 随后,民警将车内两人带至警务室进一步问询。据其中一人霍某辉交代,自己与驾驶员康某是夫妻关系,两人自江苏去东营朋友家里做客,随后又匆忙从东营赶回江苏。因自己开车好几个小时太累了,便由刚刚考过科目三的妻子康某代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最终在泰安路段被民警查到。 民警对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解释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员康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针对霍某辉将车交由无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同样给予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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