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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04-2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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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六月的风 于 18-04-26 13:17 编辑
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法律也支持;但是得面对现实。
说起法律让我想起以前老家一个邻居,他借给一个很好的做生意的朋友十万块钱,那人赔的吊蛋精光 钱是还不上了,但他外面也有欠他钱的,能顶回一辆经过评估价值八万的车,朋友一场想把这车顶回来后,顶我邻居十万的欠款,我邻居就是一根筋,不要车,非要钱 ,还得要十万,不然觉得亏啊! 后来这车就顶了别人的债, 当时打官司也没用,车是在别人名下的。现在更没用我那邻居十几年了,现在一分钱,毛都没要上来,老后悔了,那人已经破产负债累累了,到现在仍没偿还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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