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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我吃过的那些飞禽走兽

已有 428 次阅读20-03-21 13:38 |个人分类:议论

自从听众多专家说此次新冠肺炎病毒来自野生动物后,老翁即闭门思过,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回想着曾吃过的那些飞禽走兽。
大概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吃了一回刺猬肉。那天放学后,我去对门大叔家找他家弟弟玩。一进大叔家,只见一个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刺猬。那刺猬胖胖的,四肢短小,锐利的爪子扒着笼子,小小的眼睛很明亮。大叔一边烧着火炉,一边活着泥巴。我问大叔在干什么,大叔说给你们做刺猬肉吃。
我以为大叔开玩笑,等和弟弟从堂屋出来时,大叔已经把刺猬用泥巴严严地包了起来,架在炉子上烧烤。不一会儿,大叔把刺猬身上的泥巴一抖,只剩下一个白白净净的身体和一个脑袋了。然后,大叔把刺猬肉洗净切片,把切好的葱姜放到烧热的锅里,放进刺猬肉煸炒,好像又放进去一些酱油、料酒、花椒,还有精盐、笋片、黄瓜片、木耳等等,水煸炒熟。那个香味一阵一阵扑鼻而来。大叔用筷子叨了一块尝了尝,说:“孩子们,好了,开吃!”大叔给我和弟弟一人盛了一小碗。我从来没吃过刺猬肉,没想到比鸡肉还香!肉和蒜瓣一样,入口即烂。大叔看我贪婪的吃相,又给我盛了几块。


回到家里,和娘显摆说大叔给我们做的刺猬肉吃,可香了!没想到娘听后大惊失色,嘴唇哆嗦着说:“啊!啊!你,你,你们怎么能吃刺猬肉啊!作孽啊!作孽啊!”我问娘怎么了,娘一边拉着我的胳膊,一边说:“孩子!刺猬是仙家啊!刺猬,黄鼬都是仙家,不能打!更不能吃啊!”娘把我拉到大门后面的夹胡道,指着一个柴草窝说:“你看!这是我给刺猬和黄鼬盖的窝。以后别随便来看。咱家就靠这些仙家保平安呢!”
大叔不理会我娘的说法。大叔说刺猬浑身是宝,刺猬皮、肉、胆、脂、心、肝、脑等都具有药用价值,治疗胃病非常有效。过了几天,大叔抓到一只挺大的青蛙,烧着吃,柔嫩爽口,很香;他还把皮扒下来,做了个鼓,让我们敲着玩。只是从那后在他家吃过鹌鹑、麻雀、野兔,没再吃过刺猬。在那个缺肉的年代,没办法,只能抓它们来解馋打打牙祭了。
参加工作后,吃飞禽走兽的机会多了起来。
 1973年,山东省决定成立公社电影放映队。我,陈相元、史兴河经考试入选,组成泰安县省庄公社电影放映队。在那个媒体极不发达、信息极端闭塞、文化生活极其枯燥的年代,电影成了社员们日思夜盼的唯一文艺乐趣。电影放映员成了非常令人羡慕的工作。每到一村,都有小酒侍候,大队干部作陪;北部山区社员们忠厚好客,每次放电影,大队干部即派社员上山捉野兔打野鸡。


第一次去小河峪村放电影,村支书即派人上山打了一只野鸡。用泰山赤灵芝炖煮。鸡汤香,鸡肉鲜,从来没有吃到过这么鲜美的野鸡肉。支书说,野鸡生活在山上的树林里,是杂食动物,喜欢吃各种昆虫、草籽、绿叶嫩枝等,营养价值很高。怪不得,我们在平原村吃的鸡都是社员饲养喂大的,还不知道喂的是些啥饲料。
80年,我调往县委办公室当秘书。当时全县18个公社。我经常跟着领导出发去各公社。一次,跟着县委办公室主任去x公社。中午就餐,菜盆里竟然是一只炖大雁。公社书记说,你们有口福赶上吃大雁肉了。书记说,这是一只斑头雁,北方很难捕捉到。这只斑头雁腿部受伤不能跟着雁队飞行,落在麦地上在吃麦苗,让武装部小张看见了,费一番周折终于抓住了。清炖的雁肉原汁原味,雁汤清香爽口。大雁肉质脆嫩,不腻不躁,口感细腻纯香,烹制之后野味浓郁,气味鲜香持久。公社书记还说斑头雁是“肉中之王”。
那是我第一次吃大雁肉。
我在x县工作时,有次去重庆考察一个项目。晚上,东道主邀我们去重庆名吃一条街来到一个大饭店的门前,只见十来名厨师上身仅挂个工作围衫,赤膊上阵,排成一阵,对着火灶上热火烈炒。锅下是火光闪闪,锅上是油烟滚滚。据说是炖煮兔头和鸭头,是由数十种调味品一起炒好后由不锈钢大盆装上桌。据说是野兔和野鸭,绝对不是养殖的,营养丰富。陪同我们的是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小李。他说,公野鸭最不善养生,是情窍一开日长日瘠,因其精气为母野鸭所夺,而小野鸭的精气泄得少还尚存。吃母野鸭和幼野鸭功效可比药材人参、黄芪。端上来时看上去没有一丝热气,但吃起来却又烫又辣。据小李说,这个菜的调料配方已申请了专利,要开分店的话,需要交大笔资金。那晚大概有近百张桌子,数百名开汽车远来和坐人力三轮车从附近来的食客来此大快朵颐。那晚吃的兔头鸭头味道实在不敢恭维。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回忆不出是什么味道,也许是年代太久了,除了一种像锯木渣那样干涩感觉外,剩下的便是那浓重的烟火味在记忆中萦绕徘徊了。



印象最深刻、永远抹不去记忆的是吃蜈蚣。不,不是吃,是喝。有一年我头疼住中医院。中医师为我开一处方。不久,药房把煎好的中药用瓶子盛好送来,并附一个小纸包。送药来的人告诉我,这小纸包的药是中医师叫我随汤药一起服下去的。我当时未留意,随手放在了病床边的床头柜上。不一会那位女中医气喘吁吁地跑来,叫我马上把那小纸包给她,这反倒使我心生疑窦了。我打开纸包一看,一条足有两寸长、整整齐齐排着两排脚的暗红色大蜈蚣赫然在目,虽已经过焙制,仍然显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姿态。女中医见我已窥见个中之物,只好对我解释,说它是镇静之药,怕我见了不敢吃,才趁我没吃之前,拿到药房去碾成粉末,再送来让我冲服。不久,粉末状的蜈蚣送来了,为了治病,也为了不拂这位女医师的好意,我只好鼓起勇气做一回“勇士”。古人说,人为“倮虫之长”,姑且来个大虫吃小虫吧。于是一张嘴,把蜈蚣粉末全倒入口中,赶紧抓起中药汤药,咕嘟咕嘟几大口灌将下去。那女中医看见我服完了,才放心离去。药到了肚子里,再回味这百足之虫,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大概是经过焙制,好象还略带一点焦香。以后又如是这般地服下了几条,至今想起,头皮都还有点发麻。
食用飞禽走兽,古已有之,只是古人很少懂卫生知识,不知道食用野生动物会致病。再说,古代信息闭塞,即使有人食用野生动物得瘟疫而大范围的死亡,又有多少记录在案的呢?现在人们的卫生知识大大提高,知道了餐桌上的野生动物未经检疫食用,可能使野生动物所携带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传染病源在人类中间传播,造成瘟疫漫延,威胁人类生存。即便知道,2003年,吃果子狸吃出了非典;17年后,吃蝙蝠又吃出了冠状病毒肺炎。国人还有没有一点记性?现在我们明白了,每一个物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都有独特的作用。每一份“野味”都代表着大自然里一个鲜活生灵的消失。也许菜单上的那个物种已经在地球上为数不多、濒临灭绝。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看来, “舌尖上的中国”必须来一次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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