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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肾 伸冤
我叫王道河,男,63岁,汉族,共产党员,建筑工程师。住址: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镇穆庄村。电话:0538—2166296.
我自1969年8月31日起,就在肥城市第五建筑公司工作,历任木工队长,公司材料供应科长,仓库会计等职。自1990年武保龙上台后,工作作风腐败,且长期拖欠工人工资,长达5年之久,为此我多次提意见,无效,2000年我便将其诉至法院,因此引来惨重的打击报复。 2003年法院立案后,肥城法院主审法官刘丁祥与五建律师张玉东, 房永军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枉法冤判,作出(2003)肥民初字第3969号判决。我上诉至泰安中院。
在中院遇公正法官王兆民,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2004年,我知道肥城 法院黑,申请异地审理,立案庭亚庭长未准,由曲明主审,他新瓶装旧酒,采信假证人(证人李长官,杨希财,王克龙,武连龙,是以400元/出庭一次,买来的)假证据,剥夺当事人合法权利,作出相同于初审的(2004)肥民初字第3686号民事判决。我又上诉至泰安中院。
2005年在泰安中院遇“庸吏”王西珍,开庭后我问:1解除我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为什么不办理社会保险?3为什么对证人,证据不质证?他好久没有回答上来,说声“这是个社会问题,回去研究研究”. 我又说:“证人,证据都是假的。”她说:“假的我也没办法,法院不是万能的”。说完连法槌都没敲,就匆匆挟着卷宗退庭了,开庭不足20分钟。
从审判大厅出来,在门外广场上,五建律师张玉东给了我一个答案:“老王,你别折腾了,五建公司要用80万摆平这个官司,你行吗?”半月后,我收到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书(2006)泰民一终字第76号。这一年我58岁,工作38年,离退休年龄还有1年零8个月。
自2006年,我便进入了漫漫的申诉历程,2006—2008两年间给泰安中院朱晓峰院长写了98封申诉信,自2008年至今给山东省高院周玉华院长写了188封申诉信,(均有据可查)。发了无数电子邮件,至今未果。
2010年12月,我把我的遭遇挂在了网上,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同情和支持,使我更增强了维权的信心和决心。有一位北京知名律师告诉我:“1你的案子如果属实,纯属冤案,2想昭雪冤案需聘知名律师,必要时开一个新闻发布会。3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
12年来,我只是规规矩矩地维权,从未缠诉,缠访,无理取闹过。经过几年的官司,又无收入,已经无钱无力上北京打官司,春节过后,我和老伴经过痛思,痛定思痛,作出一个痛苦决定,卖肾伸冤!
本人:王道河,男,63岁,血型:b型,身份证号:370983194804191319.
老伴:付翠英,女,67岁,血型:o型,身份证号:370922194406191629.
我们二人均身体健康,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无论需要男性,女性均可,我们得款后,到北京好请名律师,昭雪冤案!!!!!!!!
联系地址: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镇穆庄村。王道河。电话:0538—2166296. 手机:13395486591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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