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阳谷县发布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同轨迹人员的紧急提醒⬇️
2022年8月8日我县接外省推送协查信息,刘某某和闫某某因与确诊病例同乘轮渡被判为密切接触者。我县立即启动流调排查,目前两人已集中隔离,8月8日核酸检测阴性。经核实,两人于8月7日在我县部分公共场所有活动轨迹,为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两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刘某某活动轨迹:
8月7日7时到西街棋盘街显贞理发店理发。11时左右到棋盘街西街村三卫生室。
11:23到棋盘街西桥头买鸡叉骨。
11:39到东南园易品水果超市(与闫家包子相邻)购物。
11:48到金紫南苑北区对娇娇水果蔬菜店购物。
19时—20时在紫石街西头郭师傅刀削面就餐。
二、闫某某活动轨迹:
8月7日15时到阳谷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17时到寿张镇北关路口红绿灯南100米路东水果摊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阳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35-6362869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635-6173267 6173226阳谷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8月8日
聊城市高唐县关于寻找两名密切接触者接触人员的紧急公告⬇️
2022年8月8日9:30,高唐县疾控中心接系统推送密接人员信息:高唐县居民张某某、韩某某8月5日乘坐三亚飞往深圳的HU7749航班有一名同乘人员核酸检测阳性,二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张某某、韩某某在返回高唐前已落实社区报备流程,现已在高唐县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已完成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摸排张某某、韩某某在高唐县的接触人员,现将其在高唐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张某某
8月5日涉疫航班落地深圳机场,高唐县居民在深圳机场进行转机,在该机场完成核酸检测后飞往济南遥墙机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9:30在济南遥墙机场下飞机后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随即乘坐私家车点对点返回高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1:31回到家中,自述由于广东防疫工作者电话提醒,故未再外出。
8月6日自述自行执行社区人员要求的居家管控措施,未外出。
8月7日12:30驾车到达北高速路口超限超载检测站采集核酸,即到即做即走,12:36采集完核酸后立即返回家中,13:00前到家,自述未再外出。
8月8日9:10左右在赛石小区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自述未进行排队,采集完立即返回家中,自述回家后未再外出。10:30左右转运人员将其转运至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二、韩某某
8月5日涉疫航班落地深圳机场,高唐县居民在深圳机场进行转机,在该机场完成核酸检测后飞往济南遥墙机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9:30在济南遥墙机场下飞机后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随即乘坐私家车点对点返回高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1:30左右回到家中,自述由于广东防疫工作者电话提醒,故未再外出。
8月6日16:17乘私家车到达县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16:23进行核酸检测,16:40前返回家中,自述未再外出。
8月7日17:45乘私家车前往县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17:50到达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17:58进行核酸检测,18:05返回家中,自述未再外出。
8月8日10:30左右转运人员将其转运至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与该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渠道,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咨询电话:高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35-3951345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635-3951606高唐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8月8日
济宁市任城区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陈某某的接触人员的紧急公告⬇️
2022年8月6日21:20,任城区疾控中心接重点人员管理系统推送信息:任城区一名人员陈某某在外地做核酸时,与当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时段采样,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现陈某某已在任城区集中隔离,8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为进一步摸排陈某某在任城区的接触人员,现将其在任城区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4日19:53从外地返回龙翔御书坊家中,21:00与朋友到高新区洸河街道骨汤麻辣烫就餐。
8月5日9:02到王记粥铺(长虹路店)就餐。20:00由朋友接其至兖州区十排房小区。
8月6日11:11前往居然之家17楼米娅商贸公司。12:36与朋友在皇营路清心素食自助餐就餐。13:00左右二人返回米娅商贸公司。14:30左右前往高新区百丰大厦2016室。18:37在李营街道薛口社区薛口家园东门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18:52到龙翔御书坊南小门流动摊贩(烤鸟蛋、竹筒粽子)购餐。19:12前往佰盛超市长虹店购物。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与该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任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8月7日
此外
河南濮阳南乐县公布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其中涉及聊城这些地方⬇️
河南濮阳市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谷金楼镇密切接触者邵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8月5日15点,河南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推送安徽省涡阳县密接协查信息,新冠阳性人员梅某的密切接触者邵某某涉及我县。接到信息后,我县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摸排管控。
邵某某,男,53岁,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镇南杨村人。8月1日14点50分邵某某自温州市乘坐K1396次火车,与确诊病例同车厢,被判定为密接。8月5日16点30分邵某某被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南乐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本人已接种3针新冠疫苗。经过流调及大数据比对,邵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8月1日 14点50分邵某某自温州市乘坐K1396次火车,与确诊病例同车厢。
8月2日 12点50分到达聊城市火车站,出站后步行前往聊城市长途汽车站。 12点55分在汽车站附近羊汤馆用餐。 13点20分在聊城西站乘坐4521次开往朝城方向的大巴。 16点左右在朝城县十字街路口下车,乘坐电三轮车到千口镇大清村。 16点30分在千口镇大清村口乘坐“济南-濮阳”大巴车前往谷金楼镇吴家屯村。 17点左右到达谷金楼镇吴家屯村口,妻子张某某骑电动车将其接回到南杨村家中,之后无外出。
8月3日 8点15分骑电动车到谷金楼镇卫生院。 8点25分骑电动车去南乐益民医院进行核酸采集。 10点左右返回谷金楼镇南杨村家中。 19点左右前往本村父母家中。 21点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8月4日 6点40分妻子张某某骑电车送其到县城公租房附近。 7点30分乘坐1路公交车(豫J23795)到南乐县人民医院红绿灯路口。 7点53分乘坐“南乐—濮阳”大巴车(豫J88809)。 9点左右到达濮阳市飞龙车站。 9点22分乘17路公交车到达濮阳市人民医院。 10点30分乘17路公交车到濮阳市飞龙车站。 10点40分在濮阳市飞龙车站对面乘坐“濮阳—南乐”大巴车。 12点左右到达南乐县人民医院红绿灯路口。 12点31分乘坐1路公交车(豫J53020)到达县城公租房附近,妻子张某某骑电动车接其回家。 16点左右骑电动车前往谷金楼镇卫生院,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8月5日 16点30分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南乐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邵某某有过同时空暴露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庄、社区、单位、疾控中心等报备,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联系方式: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93-6223315 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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