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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泰安高速交警东平大队民警张彬执行每日巡逻任务时,在济广高速济南方向144公里处,发现应急车道上一女孩骑着电动车,而且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狗。民警意识到十分危险,立即下车拦截该女孩,并询问缘由。
经了解,该女孩家住宁阳,与家人闹别扭后,赌气之下抱着心爱的狗狗从宁阳上高速,准备骑电动车去北京。
民警听后又生气又可笑,随即联系路政管理部门将电动车带离高速,然后劝解女孩跟随民警到警务室处理。民警立即联系女孩家人并教育她行人上高速的危险,不要意气用事,否则后悔终生。女孩爷爷来到警务室后不停的感谢:“孩子离家出走后家人心急如焚,特别感谢人民警察帮忙找到她!”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为全封闭快速车流通道,车速很快,一旦行人走出路边,或从中间隔离带穿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发生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所以,行人切勿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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