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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聚鑫恒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等违规行为,新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一、有关情况曝光新泰市聚鑫恒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个人尤某向青岛中和永投有限公司购买进口冻猪手23580.3千克,该货物到达天津港后,一直在青岛中和永投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内仓库存放。2021年3月5日在天津港消毒处理,于3月10日到达新泰市聚鑫恒食品有限公司冷库。新泰市聚鑫恒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该批货物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等相关手续与证明。但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购销信息,未按规定进行报备,未进入泰安监管专仓检测消毒。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泰指办发[2020]第70号《关于启用泰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公告》的规定,责令新泰市聚鑫恒食品有限公司停业整顿。
二、提示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录入“山东冷链”系统、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电话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向新泰市市场监管局举报。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38-7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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