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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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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IP:中国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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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08-1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配工作的通知》(泰编办发〔2017〕16号)要求,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共公开选聘10名工作人员。其中:文字综合岗位5名(泰安市大数据中心1名、泰安市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中心4名);计算机技术岗位5名(泰安市大数据中心3名、泰安市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中心2名)。
二、选聘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属驻泰机关事业单位)。
三、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道德品行良好;
2. 具有较强能力素质,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或从事文字综合岗位1年及以上人员,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报考;
5. 副科级(八级管理)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或聘任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除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选聘岗位所列的有关资格条件,详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 未经组织推荐的;
2.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处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内的;
3. 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 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不符合规定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记载存疑的。
四、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30— 8月28日16:00
更多详情见泰安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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