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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3 日上午,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执勤民警在泰安东收费站发现一辆济宁牌照的商务车,核载 7 人的商务车坐了 10 人,5 个大人、5 个小孩,最小的孩子才 5 岁,超员 3 人,超员 42%。原来这些人是从济宁来泰安游玩。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进行处罚。
民警介绍,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 、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 的,罚款 100 元,驾驶证记 3 分;超过核定人数 20% 以上的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6 分。最终,该商务车驾驶员被罚 200 元,驾驶证被记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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