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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在泰安东高速口因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被高速交警查住,其开具的罚单却写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70%’,感觉不是很合理”。“当时因腰部的安全带没有系,被交警查住,当时天很热,考虑车上有孩子,拿到罚单后便匆匆离开”,在办公室,一位自称是大队长的高速交警告诉他“该情况要罚款200元,记6分,照顾你罚款100元,记3分”,开具罚单后刘先生并未注意便离开。
通过查阅相关规定,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不系安全带记2分,城市道路之外是罚款50元,不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就是,但21日开具的罚款单写的是超过核定人数未达70%,罚款100元,记3分,我的车是一辆江淮瑞风7座汽车,当时车上一共4个人,怎么会超员。”
15时43分,联系到泰安高速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说“高速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200元扣2分,市区是罚款50元,不扣分,对于具体情况请咨询泰安东相关工作人员”。
15时55分,泰山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执勤民警今天不上班,对于具体情况并不清楚,跟领导汇报后,将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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