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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泰安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民警在审核高速公路违法抓拍数据时,发现一辆超速16%的黑色小型客车鲁P**080上的“8”有异样。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4日,这辆聊城黑色小轿车在车牌上贴上数字“8”在S31泰新高速公路上行驶。 经查,2018年12月22日,这辆聊城小轿车也曾变造机动车号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泰安高速交警依法取证,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对实际车牌号为鲁P**020的车主,处以1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7分,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二十日以下的处罚。民警介绍,伪造变造号牌,驾驶员一次被扣12分,罚5000元,超速不到50%,扣3分、罚200元。该车在被民警发现变造号牌后,又追查出之前另一次变造号牌,两次变造号牌,因此被罚10000元,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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