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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的临近让抢购火车票的话题逐渐升温。网上购票、手机支付等快捷服务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便捷的背后却藏有消费陷阱。比如,在某火车票代购页面,一张54.5元的京津城际二等座高铁票,自动显示要支付77.5元,因为默认用户勾选了高速出票服务;当用户手动取消这20多元,付款的时候又变成66.5元,原来系统又默认勾选了所谓优质用户的特惠服务。 一个想谋求长远发展的互联网平台,不应该总是钻营这种下三滥的挣钱伎俩。如果平台一味贪图这点小便宜,无疑是短视又愚蠢的,长此以往,无异于是自掘坟墓。因为随着用户维权意识的觉醒,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类似套路的风险肯定会越来越大。马上就要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今后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如果违法,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互联网企业还是应该早点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损失的不仅是口碑,还有可能是实实在在的商业利益。 要知道,互联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没有哪个企业可以一直安享垄断地位为所欲为。坑蒙消费者无视用户感受的,迟早会被抛弃。奉劝各互联网售票平台,“捆绑搭售”的套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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