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省内省外疫情形势复杂多变,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肥城市公安局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11家单位进行处罚,现予以通报:
1.2022年7月31日,安驾庄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安庄新村明星旅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入住旅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2022年8月1日,安驾庄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佰诗农专卖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 2022年8月1日,桃花源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友金超意兴快餐店(上海花苑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 2022年8月2日,老城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政晔营养健康咨询中心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 2022年8月2日,桃园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美味居熟食经营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6.2022年8月2日,石横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石横镇舒心居娱乐会所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7.2022年8月2日,石横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石横镇帝尊音乐会所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8.2022年8月3日,湖屯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威宇超市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9.2022年8月3日,湖屯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徐珊玲百货商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0.2022年8月3日,安临站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安站陈胜综合门市部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1.2022年8月3日,安临站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富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和市场经营者,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守护健康平安家园。